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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人的社會
講究情理法
這一點似乎沒有什麼改變
「有同學漏帶東西去上課,想回教室拿,向我借鑰匙。」
「妳怎麼做?」
「我告訴她,我們已經來上課的教室。」
「所以妳沒有借她教室的鑰匙?」
「對,她提議向老師報備。」
「很好,老師同意嗎?」
「老師同意,可是她沒有向我拿鑰匙就回去了。」
「這位同學經常忘了帶對東西嗎?」
「不是,第一次。」
「若是我,一定會借她鑰匙,因為第一次犯錯,當然要給機會。」
規距一向是白字黑字
而人卻是活著
因為人際關係
需要細節而有彈性的調整
是的班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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